斟酌法度;讨论法制。
(一)、斟酌法度;讨论法制。
宋 胡宿 《乞杨开充大理少卿状》:“观其议法详平,正而有守,臣等今保举堪充权大理少卿公事。” 宋 周行己 《上皇帝书》:“然而天下之民,犹有不得尽被陛下之泽,而经国之术,犹有不得尽如陛下之意者,岂非有司议法之过,官吏行法之弊乎?” 明 张居正 《辛未会试程策》之二:“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
议(yì)
议(議)
⒈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⒉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⒊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⒋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
discuss、opinion、talk over、view
形声:从讠、义声
consult, talk over, discuss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