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yǒu yòu)
有
⒈ 存在:有关。有方(得法)。有案可稽。有备无患。有目共睹。
⒉ 表示所属:他有一本书。
⒊ 表示发生、出现:有病。情况有变化。
⒋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有一丈多深。
⒌ 表示大、多:有学问。
⒍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有劳。有请。
⒎ 无定指,与“某”相近:有一天。
⒏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有夏。有宋一代。
有
⒈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have、hae、adsum、ens、hadorwould
无、没
会意:从又(手)
have, own, possess; exist
为(wéi wèi)
为(爲)
⒈ 做,行,做事:为人。为时。为难。不为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⒉ 当做,认做:以为。认为。习以为常。
⒊ 变成:成为。
⒋ 是:十两为一斤。
⒌ 治理,处理:为政。
⒍ 被:为天下笑。
⒎ 表示强调:大为恼火。
⒏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为?
⒐ 姓。
为(爲)
⒈ 替,给:为民请命。为虎作伥。为国捐躯。
⒉ 表目的:为了。为何。
⒊ 对,向:不足为外人道。
⒋ 帮助,卫护。
act、become、do、for、for the sake of、in order to、mean、serve as
会意
do, handle, govern, act; be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