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名。掌礼乐制度。始置于 三国 魏 , 晋 沿之。 南朝 时为祠部属官。 北魏 为仪曹尚书, 北齐 仪曹属殿中尚书。 隋 置礼部,兼代前代祠部、仪曹之职。 炀帝 时改礼部员外郎为仪曹郎, 唐 初又改仪曹郎为礼部员外郎。参阅《宋书·百官志上》、《通典·职官五》。
(二)、唐 以后礼部郎官的别称。 唐 韩愈 《除崔群户部侍郎制》:“比参密命,弘益既多,乃贰仪曹,升擢惟允。” 宋 陆游 《跋<出疆行程>》:“予在仪曹,与之同廊。” 明 李东阳 《和侍郎尹公留别韵》之三:“ 瀛洲 无地不登仙,吏省仪曹次第迁。”
(三)、用以泛称地方上掌管礼仪的属官。 宋 王明清 《玉照新志》卷四:“ 高公轩 者, 宣仁 之疎族也。 政和 末,为 沧州 仪曹。”
仪(yí)
仪(儀)
⒈ 人的外表或举动:仪态。仪表。威仪(使人敬畏的严肃容貌和举止)。
⒉ 按程序进行的礼节:仪式。仪仗。司仪。
⒊ 礼物:贺仪。谢仪。
⒋ 供测量、绘图、实验用的器具:仪器。
⒌ 法制,准则:仪刑。“设仪立度,可以为准则”。
⒍ 姓。
appearance、bearing、ceremony、instrument、present
形声:从亻、义声
ceremony, rites gifts; admire
曹(cáo)
曹
⒈ 等,辈:尔曹(你们)。吾曹。
⒉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曹(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
⒊ 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
⒋ 姓。
会意
ministry officials; sur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