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马法中,占有人可以获得救济手段限制其他人干扰自己的占有,并且据以要求回复占有,排除他人对自己占有的侵犯,这些救济手段被称为占有令状。
《罗马法概论》
占(zhān zhàn)
占
⒈ 迷信的人用铜钱或牙牌等判断吉凶:占卜。占卦。
⒉ 姓。
占
⒈ 据有,用强力取得:占据。霸占。强占。
⒉ 处于某种地位或情势:占理。占优势。
⒊ 口说,口授。
⒋ 估计上报:令民得以律占租。
account for、occupy
会意
divine; observe; versify
用(yòng)
用
⒈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用。用心。用兵。用武。
⒉ 可供使用的:用品。用具。
⒊ 进饭食的婉辞:用饭。
⒋ 花费的钱财:费用。用项。用资。
⒌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用。有用之才。
⒍ 需要(多为否定):不用多说。
⒎ 因此:用此。
Use、Using、by、with、dispend
象形:像桶之形
use, employ, apply, operate; use
诉(sù)
诉(訴)
⒈ 叙述,倾吐:告诉。诉苦。诉愿。诉衷情。倾诉。
⒉ 控告:诉讼。控诉。上诉。申诉。败诉。撤诉。
appeal to、inform、tell
形声:左形右声
accuse; sue; inform; narrate
权(quán)
权(權)
⒈ 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政权。权力。权威。权贵。权柄。权势。生杀予夺之权。
⒉ 有利的形势:主动权。
⒊ 变通,不依常规:权变。权谋(随机应变的计谋)。权术。智必知权。
⒋ 暂且,姑且:权且。
⒌ 秤锤:权衡。
⒍ 衡量,估计:权其轻重。
⒎ 姓。
authority、power、right、tentatively
繁体为形声:从木、又声
power, right, autho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