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不惜身以维护正义;舍生而取义。徇,通“殉”。
(一)、谓不惜身以维护正义;舍生而取义。徇,通“ 殉 ”。
《魏书·肃宗纪》:“其有直言正諫之士,敢决徇义之夫,二十五日悉集 华林 东门,人别引见,共论得失。” 唐 陈子昂 《蓟丘览古·田光先生》诗:“自古皆有死,徇义良独稀。”《清史稿·礼志六》:“凡祠祭诸臣,大都効命戎行,守陴徇义,或积劳没身。”
xùn yì ㄒㄩㄣˋ ㄧˋ徇义(徇义)谓不惜身以维护正义;舍生而取义。徇,通“ 殉 ”。《魏书·肃宗纪》:“其有直言正谏之士,敢决徇义之夫,二十五日悉集 华林 东门,人别引见,共论得失。” 唐 陈子昂 《蓟丘览古·田光先生》诗:“自古皆有死,徇义良独稀。”《清史稿·礼志六》:“凡祠祭诸臣,大都効命戎行,守陴徇义,或积劳没身。”
徇(xùn)
徇
⒈ 顺从,曲从:徇私(为了私情而做不合法的事)。徇情(徇私)。
⒉ 同“殉”。
⒊ 对众宣示。
形声:从彳、旬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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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yì)
义(義)
⒈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
⒉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义举。义务。义愤。义演。见义勇为。
⒊ 情谊:义气。恩义。义重如山。
⒋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义。含义。释义。微言大义。
⒌ 指认为亲属的:义父。
⒍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义齿。义肢。
⒎ 姓。
adopted、artificial、justice、meaning、relationship、righteousness
原为会意
right conduct, righteous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