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专(zhuān)
专(專)
⒈ 单纯、独一、集中在一件事上:专长(
)。专使。专心致志。⒉ 独自掌握和占有:专利。专车。专有。专断。
⒊ 姓。
expert、focus on sth.
博
原为会意兼形声
monopolize, take sole possession
门(mén)
门(門)
⒈ 建筑物的出入口,又指安装在出入口能开关的装置:门儿。门口。开门见山。
⒉ 形状或作用像门的东西:电门。
⒊ 途径,诀窍:门径。门道儿。
⒋ 旧时指封建家族或家族的一支,现亦指一般的家庭:门第。门风。门婿。长(
)门长子。⒌ 事物的分类:分门别类。
⒍ 宗教的教派或学术思想的派别:教门。门徒。
⒎ 量词:一门大炮。
⒏ 姓。
door、gate、gateway、ostium、phylum
象形
gate, door, entrance, opening
人(rén)
人
⒈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人类。
⒉ 别人,他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人热诚。
⒊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人,文如其人。
human、man、people、person、human being、fellow、individual、soul
己、我
象形:像侧面站立的人形
man; people; mankind; someone else
民(mín)
民
⒈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⒉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⒊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⒋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⒌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⒍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⒎ 同“苠”。
civilian、folk、the people
官
象形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院(yuàn)
院
⒈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墙。庭院。
⒉ 某些机关、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法院。医院。戏院。
a designation for certain government offices and public places、compound、courtyard、yard
形声:从阝、完声
courtyard, yard, court;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