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接见请托者之条令。
(一)、禁止接见请托者之条令。
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二:“ 皇祐 、 嘉祐 中,未有謁禁,士人多驰騖请託,而法官尤甚。” 宋 赵昇 《朝野类要·杂制》:“百司门首謁禁者,不许接客也。若大理寺官,则又加禁謁及亦不许出謁也。” 清 俞樾 《茶香室丛钞·禁谒》:“按此条似謁禁、禁謁有别。謁禁者,人来謁见则有禁。禁謁者,禁其謁人也。今京官官都察院,輒署门曰:‘文武官员,私宅免见。’似謁禁之遗制。”
谒(yè)
谒(謁)
⒈ 拜见:谒见。拜谒。进谒。
⒉ 说明,陈述,告发:请谒其故。
⒊ 请求:谒归。谒医。
⒋ 名帖:“使者惧而失谒,跪拾谒”。
⒌ 掌管晋见的近待。
call on、pay one's respect to
形声:从讠、曷(hé)声
visit, pay respects
禁(jīn jìn)
禁
⒈ 受得住,耐久:禁受。禁得住。禁不起。弱不禁风。
⒉ 忍耐,制止:不禁笑起来。
禁
⒈ 不许,制止:禁止。禁绝。禁书。禁令。禁赌。禁欲。禁锢。
⒉ 法律或习惯上制止的事:犯禁。违禁品。
⒊ 拘押:囚禁。监禁。禁闭。
⒋ 古代称帝王的地方:宫禁。禁苑。禁卫。禁军(古代指保卫京城或宫廷的军队)。
⒌ 不能随便通行的地方:禁地。禁区。
⒍ 避忌:禁忌。
ban、bear、imprison、prohibit、restain oneself、stand、taboo
形声:从示、林声
restrict, prohibit, for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