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仪灋 ”。礼仪法度。《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三》:“守于民财,无亏之以利;立于仪灋,不犯之以邪。”《史记·叔孙通列传》:“ 高帝 乃悉去 秦 苛仪法,为简易。” 宋 苏舜卿 《上杜侍郎启》:“然阁下为世标矩,人所仰属,坐镇藩屏,列邑承风,举动言论,播为仪法。” 清 恽敬 《书<三国志>后》:“然 蜀 用 汉 仪法,无志、表亦传;若 吴 魏 之制皆不传矣,此夺之至也。”
(一)、亦作“ 仪灋 ”。礼仪法度。
《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三》:“守于民财,无亏之以利;立于仪灋,不犯之以邪。”《史记·叔孙通列传》:“ 高帝 乃悉去 秦 苛仪法,为简易。” 宋 苏舜卿 《上杜侍郎启》:“然阁下为世标矩,人所仰属,坐镇藩屏,列邑承风,举动言论,播为仪法。” 清 恽敬 《书<三国志>后》:“然 蜀 用 汉 仪法,无志、表亦传;若 吴 魏 之制皆不传矣,此夺之至也。”
royal rites
仪(yí)
仪(儀)
⒈ 人的外表或举动:仪态。仪表。威仪(使人敬畏的严肃容貌和举止)。
⒉ 按程序进行的礼节:仪式。仪仗。司仪。
⒊ 礼物:贺仪。谢仪。
⒋ 供测量、绘图、实验用的器具:仪器。
⒌ 法制,准则:仪刑。“设仪立度,可以为准则”。
⒍ 姓。
appearance、bearing、ceremony、instrument、present
形声:从亻、义声
ceremony, rites gifts; admire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