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附前例。谓依前例量刑。
(一)、帖附前例。谓依前例量刑。
宋 司马光 《乞不帖例贷配札子》:“又既谓之特旨,当临时断在朝廷,若先令刑部帖例,朝廷依此施行,乃是轻重之权,返在有司也。”
帖例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tiē lì,是指帖附前例。谓依前例量刑。
帖(tiè tiě tiē)
例(l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