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打处罚。
(一)、鞭打处罚。
《周礼·地官·闾胥》:“凡事掌其比,觵挞罚之事。” 贾公彦 疏:“凡有失礼者,轻者以觵酒罸之,重者以楚挞之,故双言觵挞罸之事。” 唐 元稹 《旱灾自咎贻七县宰》诗:“诛求与挞罚,无乃不逡巡。”
拼音:tà fá 注音:ㄊㄚˋ ㄈㄚˊ 解释:鞭打处罚。出处:1、《周礼·地官·闾胥》:“凡事掌其比,觵挞罚之事。” 2、贾公彦 疏:“凡有失礼者,轻者以觵酒罸之,重者以楚挞之,故双言觵挞罸之事。” 3、唐 元稹 《旱灾自咎贻七县宰》诗:“诛求与挞罚,无乃不逡巡。”
挞(tà)
挞(撻)tà(ㄊㄚˋ)
⒈ 用鞭棍等打人:鞭挞。大张挞伐(a.使用武力大规模征讨;b.指对人进行声讨或攻击)。
whip
形声:从扌、达声
flog, whip; chastise
罚(fá)
罚(罰)fá(ㄈㄚˊ)
⒈ 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罚款。罚球。惩罚。罚不当罪(处罚过严或过宽,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
penalize、punish
奖、赏
会意:从詈、从刂
penalty, fine; punish, penal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