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划分行政区划亦作“区画”。谋划;筹划怎么区划,可以两全?——《禅真后史》
(一)、见“ 区画 ”。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先后作过多次调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变化很大:按“整县改市”、“以乡建镇”模式设置大批市、镇;部分地区与市合并,全面试行市领导县体制;人民公社在政社分开后恢复为乡、民族乡;撤(县辖)区并乡建镇;恢复和新设民族自治地方。
subpision (e.g. of provinces into counties)
区(qū ōu)
区(區)
⒈ 分别:区分。区别。
⒉ 地域:地区。区划。
⒊ 〔区区〕小,细微:如“区区小事”。
⒋ 行政区划单位:省级自治区。市辖区。
区(區)
⒈ 姓。
borough、sanjak、section
会意
area, district, region, ward
划(huá huà)
划(劃)
⒈ 用桨拨水使船行动:划水。划船。划艇。
⒉ 合算,按利益情况计较是否相宜:划算。
⒊ 用刀或其它东西把物件分开或从物件上面擦过:划一道口子。
划(劃)
⒈ 分开:划界。划分。划时代意义。
⒉ 设计:计划。筹划。策划。出谋划策。
pull、row、scull
会意:从刂、从戈
to row or paddle boat; to scra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