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收受讼状的府吏。《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元年》:“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府吏坐门,先收状谍,谓之牌司。”
(一)、古代收受讼状的府吏。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元年》:“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府吏坐门,先收状谍,谓之牌司。”
牌(pái)
司(s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