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隶主劳动而没有人身自由的人,可以被奴隶主杀死或买卖完全听命于某种具有支配力量的影响的人;不能自主的人
(一)、为奴隶主无偿劳动而没有人身自由的人,常被奴隶主任意买卖或杀害。
《后汉书·西羌传》:“ 羌无弋爰劒 者, 秦厉公 时为 秦 所拘执,以为奴隶。”《新唐书·魏元忠传》:“阉竖者,给宫掖扫除事,古以奴隶畜之。” 宋 司马光 《涑水记闻》卷十三:“汝曹降贼,必驱汝为奴隶,负担归其巢穴。”
(二)、引申为被奴役被压迫的人。
毛泽东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无数万成群的奴隶--农民,在那里打翻他们的吃人的仇敌。”
(三)、婢仆。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勉学》:“爰及农商工贾,厮役奴隶,钓鱼屠肉,饭牛牧羊,皆有先达,可为师表。” 唐 柳宗元 《段太尉逸事状》:“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 宋 苏洵 《广士》:“虽奴隶之所耻,而往往登之朝廷,坐之郡国,而不以为怍。”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但自有婢媪,不用 张 之奴隶耳。” 巴金 《灭亡》第十章:“然而我底母亲因为没有了人间的爱死去了,我底表妹被人强迫做奴隶去了。”
(四)、奴役,役使。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续黄梁》:“荼毒人民,奴隶官府,扈从所临,野无青草。” 孙中山 《香港兴中会宣言》:“庶我子子孙孙,或免奴隶於他族。”
奴隶,通常指失去人身自由并被他人(通常是奴隶主)任意驱使的,为他们做事的人。“奴”和“隶”这两种奴隶名称在先秦时代都已存在,“奴隶”一词却是在汉代之后的著作里才出现的。世界历史上,人们因为战争、犯罪、破产、血统等原因成为奴隶,在成为劳动工具的同时也被当成一种有价值的货物进行赠赐与交易。奴隶可以通过逃亡、赎身、立功等行为重新成为自由人。历史上比较著名的奴隶有斯巴达克斯。随着社会进步,时代的发展,奴隶范畴已经远远摆脱了先前的原始定义,渐渐的引申为受制于某种事物或者行为,使得自己丧失了独立自主,自由支配的能力,活在一个被"奴役"的生活之中。
slave
奴(nú)
奴
⒈ 阶级社会中受压迫、剥削、役使的没有人身自由的人:农奴。奴隶。奴婢(男女奴仆)。奴颜婢膝。奴性。
⒉ 像对待奴隶那样地:奴役。奴使。
⒊ 使人甘受奴役地:奴化。
enslave、slave
仆、主
会意:从女、从又
slave, servant
隶(lì)
隶(隸)
⒈ 附属,属于:隶属。配隶(从属)。直隶中央。
⒉ 封建时代的衙役:隶卒。皂隶。徒隶。
⒊ 旧时地位低下而被奴役的人:奴隶。隶仆。
⒋ 隶书,汉字的一种书体,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成:隶书。隶字。汉隶。
原为形声
subservient; servant; KangXi radical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