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的历史。
(一)、民众的历史。
梁启超 《续译列国岁计政要叙》:“叙曰,有君史、有国史、有民史,民史之著,盛于西国。”
民(mín)
民
⒈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⒉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⒊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⒋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⒌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⒍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⒎ 同“苠”。
civilian、folk、the people
官
象形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史(shǐ)
史
⒈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亦指记述、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历史。通史。断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学史。史诗。史部(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包括各类历史著作)。史坛。史评。史前(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史不绝书。
⒉ 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太史。内史。
⒊ 古代官职:刺史。御史。
⒋ 姓。
history
会意
history, chronicle, ann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