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理绩”。政绩。
(一)、亦作“ 理绩 ”。政绩。
唐 张九龄 《故襄州刺史靳公遗爱铭》序:“以理跡尤异,廉使上达,天子嘉之。” 宋 范仲淹 《与李宗易向约堪任清要状》:“ 约 为通判,备见操守。后来累次为郡,皆有理绩。”
理(lǐ)
理
⒈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⒉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⒊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⒋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⒌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⒍ 古代指狱官、法官。
⒎ 姓。
manage、natural science、pay attention to、reason、texture、tidy up、truth
形声:从王、里声
reason, logic; manage
迹(jì)
迹
⒈ 脚印:踪迹。足迹。血迹。笔迹。
⒉ 物体遗留下的印痕:印迹。
⒊ 前人遗留下的事物:古迹。实迹。
⒋ 追寻踪迹:“汉求将军急,迹且至臣家”。
⒌ 据实迹考知:“迹汉功臣,亦皆割符世爵”。
mark、remains、ruins、trace、vestige
形声:从辶、亦声
traces, impressions, footpri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