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虏敌人,缴获牲畜、财物等。
(一)、俘获。亦指俘获之物。
《后汉书·滕抚传》:“ 抚 乘胜进击,破之,斩 孟 等三千八百级,虏获七百餘人,牛马财物不可胜筭。”《三国志·魏志·毌丘俭传》:“﹝ 文钦 ﹞数有战功,好增虏获,以徼宠赏。”《新五代史·前蜀世家·王建》:“ 建 又击败之,虏获万餘人,横尸四十里。” 明 唐顺之 《叙广右战功》:“ 五都 去城五六里,而巢最险,贼又最獗,所虏获人畜最富。”
俘虏敌人,缴获武器
capture; seize
虏(lǔ)
虏(虜)
⒈ 俘获:虏获。俘虏。(a.打仗时捉住敌人;b.打仗时捉住的敌人)。
⒉ 俘获的人。
⒊ 中国古代对北方外族的贬称。
captive、prisoner
形声:从力、虍(hū)声
to capture, imprison, seize; a prison
获(huò)
获(獲、穫)
⒈ 打猎得到的禽兽:猎获。
⒉ 得到,取得:获得。获奖。获悉。如获至宝。
⒊ 古代对奴婢的贱称:臧获。
⒋ 能得到机会或空闲:不获面辞。
⒌ 收割庄稼:收获。
capture、catch、obtain、win
原为形声
obtain, get, receive; se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