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后汉书·廉范传》载,廉范,字 叔度,建初 中为 蜀郡 太守,废除禁止百姓点灯夜作的旧制。百姓称便,作《五袴歌》以颂其功德。后遂以“廉袴”作为民众称颂地方官吏施行善政之词。
(一)、据《后汉书·廉范传》载, 廉范 ,字 叔度 , 建初 中为 蜀郡 太守,废除禁止百姓点灯夜作的旧制。百姓称便,作《五袴歌》以颂其功德。后遂以“廉袴”作为民众称颂地方官吏施行善政之词。
唐 李商隐 《为裴懿无私祭薛郎中衮文》:“ 汉 滎 出牧, 晋 议州兵, 廉 袴歌送, 刘 钱 赠行。”亦作“ 廉公袴 ”。 清 赵翼 《前守韦缘事罢官诗以送别》:“民犹争诵 廉公 袴,我敢相矜 范叔 袍。”参见“ 五絝 ”。
廉袴,读音为 lián kù ㄌㄧㄢˊ ㄎㄨˋ,是一个汉语词语,是民众称颂地方官吏施行善政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