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科 lì kē

词语解释

官署名。 明 清 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明 初属通政司, 清 属都察院。《明史·职官志三》:“吏科,凡吏部引选,则掌科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后,则与各科具奏。拾遗纠其不职者。”《清史稿·职官志二》:“吏科分稽銓衡,註销吏部、 顺天府 文卷。”

详细解释

(一)、官署名。

明 清 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明 初属通政司, 清 属都察院。《明史·职官志三》:“吏科,凡吏部引选,则掌科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后,则与各科具奏。拾遗纠其不职者。”《清史稿·职官志二》:“吏科分稽銓衡,註销吏部、 顺天府 文卷。”

百度百科释义

吏科,读音 lì kē,汉语词语,官署名。明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初属通政司,清属都察院。

英语翻译

Clerks

词语分字解释


  • (lì)

    基本字义

    lì(ㄌ一ˋ)

    ⒈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吏治。官吏。

    ⒉  旧指小公务员:吏员。胥吏(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汉英互译

    official

    造字法

    会意:从手、从中

    English

    government official, magistrate


  • (kē)

    基本字义

    kē(ㄎㄜ)

    ⒈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科。槐树是豆科。

    ⒉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科室。财务科。

    ⒊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科目。学科。文科。外科。

    ⒋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科举。科甲。科第。登科。

    ⒌  判定(刑罚):科处(chù)。科罚。

    ⒍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笑科。科白。

    ⒎  古同“棵”。

    汉英互译

    a branch of academic study、faculty、section

    造字法

    会意:从斗、从禾

    English

    section, department,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