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法令。
(一)、破坏法令。
《商君书·赏刑》:“有善於前,有过於后,不为亏法。”《魏书·世祖纪下》:“功者赏不遗贼,罪者刑不避亲,虽宠爱之,终不亏法。”《隋书·秦孝王俊传》:“上曰:‘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以 周公 之为人,尚诛 管 蔡 ,我诚不及 周公 远矣,安能亏法乎?’”
亏法(亏法)破坏法令。(1)、《商君书·赏刑》:“有善於前,有过於后,不为亏法。”(2)、《魏书·世祖纪下》:“功者赏不遗贼,罪者刑不避亲,虽宠爱之,终不亏法。”(3)、《隋书·秦孝王俊传》:“上曰:‘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以 周公 之为人,尚诛 管 蔡 ,我诚不及 周公 远矣,安能亏法乎?’”
亏(kuī)
亏(虧)
⒈ 缺损:亏本。
⒉ 对不起:亏不了你。
⒊ 幸而:多亏你提醒我。
⒋ 表示讥讽:亏你做得出来。
deficient、have a deficit、lose、luckily、short、treat unfairly
盈
原为形声
lose, fail; damage; deficient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