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与情理。
(一)、法则与情理。
清 龚自珍 《<春秋决事比>自序》:“由是又欲竟其用,逕援其文以大救裨当世,悉中窾理。”
窾(kuǎn cuàn)
窾
⒈ 空隙。
⒉ 中空:“见窾木浮而知为舟。”
⒊ 空洞,不实:“窾言不听,奸乃不生。”
⒋ 挖空:“斩材窾坚。”
⒌ 法则;规矩。
⒍ 枯。
⒎ 古水名。
⒏ 象声词,形容水击石声。
⒐ 古通“款”。
窾
⒈ 藏匿。
形声:从穴、款声
理(lǐ)
理
⒈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⒉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⒊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⒋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⒌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⒍ 古代指狱官、法官。
⒎ 姓。
manage、natural science、pay attention to、reason、texture、tidy up、truth
形声:从王、里声
reason, logic; man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