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判 kē pàn

词语解释

谓分段。

详细解释

(一)、谓分段。

清 龚自珍 《妙法莲华经四十二问》:“第三问:此经应作何科判?答:吾初读《法华》白文,审是二分;及见智者文句,果判二分,大喜曰:凡夫知见,乃与大师闇合。”

词语分字解释


  • (kē)

    基本字义

    kē(ㄎㄜ)

    ⒈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科。槐树是豆科。

    ⒉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科室。财务科。

    ⒊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科目。学科。文科。外科。

    ⒋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科举。科甲。科第。登科。

    ⒌  判定(刑罚):科处(chù)。科罚。

    ⒍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笑科。科白。

    ⒎  古同“棵”。

    汉英互译

    a branch of academic study、faculty、section

    造字法

    会意:从斗、从禾

    English

    section, department, science


  • (pàn)

    基本字义

    pàn(ㄆㄢˋ)

    ⒈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⒉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⒊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⒋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⒌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汉英互译

    decide、distinguish、judge、obviously、sentence

    造字法

    形声:从刂、半声

    English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