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判处徒刑的罪犯实行的一种措施,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对其进行文化、技术、法制、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同时组织他们劳动,培养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教(jiào jiāo)
育(yù)
改(gǎi)
造(z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