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议罪。
(一)、会同议罪。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一》:“余再掌乌臺,每有法司会讞事。”《清史稿·高宗纪三》:“乙卯,以 竇光鼐 於会讞大典,纷呶谩詈,下部严议。”
会(huì kuài)
会(會)
⒈ 聚合,合在一起:会合。会审。会话。
⒉ 多数人的集合或组成的团体:会议。开会。
⒊ 城市,通常指行政中心:都(dū)会。省会。
⒋ 彼此见面:会面。会见。
⒌ 付钱:会账。会钞。
⒍ 理解,领悟,懂:会心,体会。
⒎ 能,善于:会游泳。会英语。
⒏ 机会,时机,事情变化的一个时间:机会难得。
⒐ 一定,应当:长风破浪会有时。
⒑ 恰好,正好:会天大雨。
⒒ 一小段时间:会会儿。
会(會)
⒈ 总计:会计(①管理和计算财务的工作;②管理和计算财务的人)。
⒉ 姓。
be able to、meet、shall
会意:从人、从云
assemble, meet together; meeting
谳(yàn)
谳(讞)
⒈ 审判定罪:谳问(审问)。定谳(定案,定罪)。
形声:从讠、献声
to decide, judge; a verdict, dec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