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多的赏赐。
(二)、交给;送给。
(一)、过多的赏赐。
《吕氏春秋·务本》:“古之事君者,必先服能然后任,必反情然后受,主虽过与,臣不徒取。” 高诱 注:“过,多。”
(二)、交给;送给。
唐 孟郊 《自惜》诗:“倾尽眼中力,抄诗过与人。”《敦煌曲子词·抛球乐》:“当初姊妹分明道,莫把真心过与他。”亦作“ 过以 ”。《敦煌变文集·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长者手中执得饭,过以闍梨发大愿,非但和尚奉慈亲,合狱罪人皆饱满。” 蒋礼鸿 通释:“‘过以’: 王庆菽 校作‘过与’,是对的,‘与’、‘以’变文常通用。”
过与,guò yǔ,过多的赏赐、.交给;送给,出处是《吕氏春秋·务本》《自惜》。
过(guò guo guō)
过(過)
⒈ 从这儿到那儿,从此时到彼时:过江。过账。过程。过渡。过从(交往)。经过。
⒉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过秤。过磅。过目。
⒊ 超出:过于。过度(
)。过甚。过奖(谦辞)。过量( )。过剩。过犹不及。⒋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过电影。
⒌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把这篇文章再过一过。
⒍ 次,回,遍:把文件看了好几过儿。
⒎ 错误:过错。记过。
过(過)
⒈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看过。用过。
⒉ 用在动词后,与“来”、“去”连用,表示趋向:拿过来。走过去。
过(過)
⒈ 姓。
across、cross、excessive、over、pass、spend、through
功
形声
pass, pass through, go across
与(yǔ yù yú)
与(與)
⒈ 和,跟:正确与错误。与虎谋皮。生死与共。
⒉ 给:赠与。与人方便。
⒊ 交往,友好:相与。与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⒋ 〔与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⒌ 赞助,赞许:与人为善。
与(與)
⒈ 参加:参与。与会。
与(與)
⒈ 同“欤”。
and、attend、get along with、give、help、offer、take part in、with
取
会意
and; with; to; for; give, gr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