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奇

宋代

庆阳人,字能甫。王庶子。以父任补京秩。高宗绍兴中为秦桧构狱,以毁谤朝政罪除名,编管梅州。孝宗初知光化军,历知兴元兼利州路安抚。乾道八年赐进士第,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次年罢为淮南安抚使,知扬州。在镇三月而罢,领祠西归,卒于途。有《易传》及奏议。 ►王之奇的诗文(2篇)

同时期人物-维基百科

炳若丹青敷德义,后人於此取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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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持使节,极力救生民。

郡县宁无弊,朝廷未有闻。

某官贪可去,若事屈宜伸。

更为君生说,如今可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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