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楫

宋代

冯楫(?~一一五三),字济川,蓬溪(今属四川)人。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进士。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除秘书省正字,三年,为司勋员外郎。绍兴七年(一一三七),除给事中,出知邛州,移泸州。楫自中年即佞佛,自号不动居士,为南岳下十五世,龙门远禅师法嗣。二十三年卒。有《语录》、《颂古》,已佚。 ►冯楫的诗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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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赋躭痂癖,有财貯空虚。

不作子孙计,不为车马速。

不充玩好用,不买声色娱。

置锥无南亩,片瓦无屋庐。

所得月俸给,唯将赎梵书。

万里遣迎介,崎岖涉长途。

奉安大刹中,开示诸迷徒。

庶几披阅者,咸得入无余。

古佛为半偈,尚乃舍生躯。

我今以财施,痛楚不侵肤。

以我较古佛,苦乐万倍殊。

所以不惜财,非是稟性愚。

借问借财人,终日较锱铢。

无常忽地到,宁免生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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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昔未第日,乡间逢岁饥。

两率闾里人,相共行赈济。

饥民仅得食,免困饿而毙。

及我登第后,被罪归田里。

寻复拜召命,迤逦治行计。

忽见道途间,小儿有遗弃。

复自劝乡邦,割己用施惠。

日饭八千人,八旬乃休止。

于时已麦熟,粮食相接济。

我始趋行朝,蒙恩长宗寺。

初本不望报,人以为能事。

制司具切奏,还官不容避。

今年又少歉,我适帅泸水。

无户备饭食,所济俱用米。

聊舍三百斛,十中活一二。

又以一千石,减价平行布。

每石减十钱,庶几无涌贵。

更有不熟处,资简涧川类。

计用减价糶,所祈均获济。

我非财有余,但愍民不易。

一时所施行,乐为之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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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十一,中九下七。

老人言尽,龟哥眼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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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事之余喜坐禅,少曾将胁到床眠。

虽然现出宰官相,长老之名四海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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