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汉公

唐代

杨汉公,字用义,唐虢州弘农(今河南省灵宝市境)人。杨虞卿胞弟。大和九年(835)受杨虞卿案的株连,降为舒州(今安徽省潜山县境)刺史。后历任湖(今浙江省吴兴县境)、亳(今安徽省亳县境)、苏(今江苏省苏州市)三州刺史,旋升浙江观察使,转任户部侍郎,又任荆南节度使,回朝任工部尚书。被人弹劾他在任荆南节度使 ►杨汉公的诗文(2篇)

同时期人物-维基百科

岧峣下瞰霅溪流,极目烟波望梓州。

虽有清风当夏景,只能销暑不销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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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城阙水云中,画舫青帘处处通。

溪上玉楼楼上月,清光合作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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