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áng liú yàn唐 刘 晏
fāng qī suì方 七 岁
jǔ shén tóng举 神 童
zuò zhèng zì作 正 字
【三字经第一百一十六句】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
【解释】唐玄宗时,有一个名叫刘晏的小孩子,才只有七岁,就被推举为神童,并且做了负责刊正文字的官。
【启示】刘晏有一次回答唐玄宗提出的问题时,曾说臣凡《四书》《五经》都能正,只一个“朋”字正不了。后来玄宗一查证才知道,原来当时朝延里很多人朋比为奸,所以刘晏说无法正“朋” 字,就是这个道理。
【注释】 刘晏:字土安,七岁能做诗写文章,大家公认他是神童。 神童:聪明小孩子。 正字:官名,主管校正书籍。
【故事典故】
刘晏是唐玄宗时的一个小神童,据说,他曾经写了一篇《东封颂》的文章献给祭拜天地的玄宗。玄宗看了以后,赞不决口,于是,便召见刘晏,当他见到刘晏还是个孩子,不仅对他的写作能力感到怀疑,便命宰相亲自考刘晏。不久,宰相向玄宗说:“刘晏真是个神童,他的作文能力的确很高。”玄宗于是下令刘晏担任正字官,相当于现在的国立编译馆馆长。刘晏小小年纪,却能胜任这个官职,实在是不容易啊!刘晏不仅受到玄宗的喜爱,就连玄宗的庞妃扬贵妃,也非常欣赏刘晏的聪明伶俐。有一次,在贵妃的寝宫里,玄宗对陪在贵妃身边的刘晏说:“你这个正字官,还有什么字不能正呢?”刘晏说:“朋友这字个我无法正。”原来当时许多人朋比为奸,结党做坏事,刘晏就是利用这个字来暗示玄宗的。
【上一句】彼女子,且聪敏。尔男子,当自警。(三字经第一百一十五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