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基路烈士纪念馆位于新疆库车县老城林基路街。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历届县衙署所在地。馆址原是林基路任县长时的办公地点。解放后,这所故居得到了妥善的保护。该馆始建于一九七五年,占地 32.5 亩,院内树木葱荫,花草遍地,有园林苗圃,假山池水,还有供人欣赏游玩、休息的八角亭,环境优雅恬静,是库车县花园式单位之一。
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日被库车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一九九六年五月被库车县委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和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
一九九八年元月被列为阿克苏地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一年四月五日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命名为全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一年十二月被自治区团委列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五年七月一日被中国人民解放军69220部队(zheng zhi)部列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
二○○三年,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库车县委政府对林基路纪念馆展厅进行了改扩建,同时对其他部分建筑进行了加固、维修和粉刷,院内进行了美化、绿化,总投资80余万元。
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日被库车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三年二月九日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1年8月,被中国侨联确认为第九批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
林基路烈士纪念馆位于新疆库车县老城林基路街。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历届县衙署所在地。馆址原是林基路任县长时的办公地点。解放后,这所故居得到了妥善的保护。该馆始建于一九七五年,占地32.5亩,院内树木葱荫,花草遍地,有园林苗圃,假山池水,还有供人欣赏游玩、休息的八角亭,环境优雅恬静,是库车县花园式单位之一。
纪念馆分为“烈士事迹陈列室”和“烈士宿舍”两部分。“烈士事迹陈列室”占地350平方米,内有林基路同志半身塑像一尊,展室共展出照片75张,图片6张,影印件41张,板画1幅,油画2幅,连环画故事19套,沙盘模型2具,实物9件,书籍4种,中央领导及名人题词16幅,说明牌186块。内容分为“少年有志”、“投身革命”、“延河洗礼”、“奔赴新疆”、“库车剪影”、“不屈囚徒、狱中斗争”“缅怀英烈、寄托哀思”等几大部分。1978年在这里建成了纪念馆。
“烈士宿舍”占地154平方米,三面阳台环绕,正面阳台前有一花园,栽有各种花木。宿舍分为前室和后室,前室为临时会客室,现有办公桌一张,俄式黑漆木椅四把,俄式带茶几靠背椅一条。后室为林基路夫妇卧室,两张单人床相对而置,卧室西侧有婴儿小床,林基路之子库尔班阿洪(现名-洪,北京某航空部队,高级工程师)就出生在这里。整个宿舍自然古朴,显示了一个共产党员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
林基路烈士纪念馆是新疆革命圣地,是全疆为数不多的当代革命文物遗址。她不仅是一部对广大各族人民群众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的活生生的好教材,同时,在我们新疆,她还是一部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0、维护祖国统一、凝聚各族群众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爱我新疆、爱我库车建设美好家园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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