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随军被服厂旧址
山沟沟景区下余村茅塘自然村。为一徽式建筑,现为民居。曾作为新四军随军被服厂。该民居建于20世纪20年代的盛家,外为高墙头,小青瓦,内有两层皆为木制结构,镂空木窗、梁木雕有凤凰扑牡丹的图案,上层为小0。墙门外朝东砖墙上有抗日标语。
1945年,粟裕率新四军第一军主力南下,并成立苏浙军区,下辖三个纵队。当-顽固派调集部队三次向第一、三纵队进攻,新四军-还击,取得了三次浙西反顽自卫战的胜利。当第二次反击战胜利后,新四军一纵队在余杭区西部山区整训,于太平乡茅塘村设立随军被服厂,厂址在当时的盛水福和盛阿毛家。当时有04台缝纫机,60余人夜以继日地紧张生产,制成一批军装、军帽、绑带、皮带,还有棉衣、棉裤,送给全队使用。
抗日标语墙山沟沟景区下余村茅塘自然村。在盛云义、盛阿生家墙门外朝东砖墙上,墙上仍留有当时的宣传画。画离地3米、高1.3米、宽2.7米,因后来用水泥刷过墙,画面已模糊不清。画旁竖写三行“拿起镰刀斧头……”,右边墙上为“抗战到底”,下具“浙江省政工大队九中队宣”,左边离地1.7米处用铁-写的“拥护领袖”等字迹尚能分辨。每字均0.8米见方。与此相距20余米的南边小屋朝东墙上也写着“保卫家乡”四个字,大小同前,系与盛家墙标语一次写成。
保护范围:与茅塘古私塾共用同一保护范围。东至文物本体外扩约25米,南至文物本体外扩约5米,西至文物本体外扩约10米,北至文物本体外扩约5—25米,总面积为1786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与茅塘古私塾共用同一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扩约40米处的建筑外墙线延长线,南至保护范围外扩约50米处的建筑外墙线延长线,西至保护范围外扩约10米处的1层建筑外墙线延长线,北至保护范围外扩约50米,总面积为1095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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