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故居位于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鹧鸪塘村。
江华(1907—1999),瑶族,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鹧鸪塘村人。乳名香麟,学名虞上聪。13岁考入县立初级国民小学,毕业后考入县立高等学堂,后又考入湖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92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1928年4月,任茶陵县委书记。5月,他上了井冈山,在毛泽东领导下参加革命根据地斗争。1929年7月,江华随毛泽东来到蛟洋,帮助闽西特委召开闽西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随后,任闽西特委秘书长、福建省委常委。是年冬,赴上海,参加中央训练班学习。1930年春,江华离开上海回到湖南任红五军随营学校(zheng zhi)教员。1932年至1933年,江华先后任红5军1师政委、红三军团突击队政委、红6师政委、红5师(zheng zhi)部主任。江华在中央苏区参加了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斗争。1934年10月,江华随中央红军长征。红军到达陕北后,江华历任中央军委警卫团政委、中央军委四局副局长、局长等职。次年,赴山东敌后抗日,任八路军山东纵队(zheng zhi)部主任,经毛泽东批准,他改名为江华。1945年10月,到达东北,后任辽东省委第二书记、军区第二政委。1947年6月,江华协助陈云主持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工作。1948年5月,任中共安东省委书记、安东军区(zheng zhi)委员。1949年6月,江华被任命为中共杭州市委书记、市长。1951年7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1954年起主持浙江省的全面工作,历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第一书记、浙江省政协主席、浙江省军区政委,以后又兼任南京军区政委。1956年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文革”中,江华受到错误关押、批斗。1975年1月,江华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77年,在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华被选为中央委员。1978年,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他继续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江华领导各级人民法院冲破重重阻力,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真复查纠正了大批冤假错案,解放了大批干部群众。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江华为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庭长,主持对-、林彪两个-集团的审判。1982年,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顾委委员、常委。1987年,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仍当选为中顾委委员、常委。1999年12月24日,江华在杭州逝世,享年93岁。
江华故居为鹧鸪堂村虞姓祖屋之一,距今约200年,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坐南朝北,是传统的砖瓦结构,前面是天井,中间是堂屋,两边为侧屋。江华四次回家乡期间曾捐资修缮,2007年中共江华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缮。现房屋主体完好,门窗齐全,部分生活设施保存完好。
江华故居于2003年4月被江华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江华县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8月被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9月被永州市委宣传部公布为永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19年,江华故居被批准为湖南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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