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汉时期遗址,位于临沂市苍山县兰陵镇驻地,临沂、徐州公路东侧。1991.5月公布为县级重点文保单位。故城为土城,城墙及护城河已淹没成耕地。遗址东西约860米,南北约1900米,分布面积约1634000方米,墙基宽约30米,护城河遗址宽约50米。北墙确切位置为所在镇五中北墙基,东门遗址为兰陵酒厂厂房东南角,故城中心,在兰陵酒厂的十字路口。史书记载,战国时,兰陵为楚兰陵县治所,汉时为东海郡三十八郡县第4位,其后历代多为郡县治所,清一度设分县,故城曾出土五珠钱范、清代甘棠碑等文物,近年来,陆续发现汉代郡国铸钱遗址,采集文物标本有圆瓦当、半瓦当,筒瓦,灰陶豆,花纹砖,现整个古城被兰陵四圩及兰陵美酒厂,兰陵镇直部门占据,兰陵故城上起东周,延用至汉,延续时间长,内涵丰富,对研究兰陵历史文化及秦汉时期的城市发展史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现属兰陵县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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