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位于兴宁区朝阳路3-5号,时代为民国,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JvV汉语字典
2009年,广西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被公布为广西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JvV汉语字典
兴宁区文物保护单位
提示: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删除。
本文地址:https://www.zxzidian.com/nst/J8V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