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里诗中三十年,纵横唐突世喧喧。
明时不作祢衡死,傲尽公卿归九泉。
译文: 扁鹊进见蔡桓公,(在蔡桓公面前)站了一会儿,扁鹊说:“您在肌肤纹理间有些小病,不医治恐怕会加重。”蔡桓公说:“我没有病。”扁鹊离开后,蔡桓公说:“医生喜欢/习惯给没病的人治病来当作自己医术的功效。”过了十天,扁鹊再次进见蔡桓公,说:“您的病在肌肉里,不及时医治将会更加严重。”蔡桓公不理睬。扁鹊离开后,蔡桓公又不高兴。
注释: 扁鹊:战国时医学家。姓秦,名越人,鄚(mò)(今河北任丘)人,他是扁鹊学派的传人,医术高明,所以人们就沿用他师傅的名字来称呼他,以此表达对他的尊敬。蔡桓公:蔡国(今河南上蔡一带)国君,下文称“桓侯”。立:站立。有间:一会儿。疾:古时‘疾’与‘病’的意思有区别。疾,小病、轻病;病,重病。腠理:中医学名词,指人体肌肤之间的空隙和肌肉、皮肤纹理。恐:恐怕,担心。寡人:古代君主对自己的谦称。这个词的用法比“孤”复杂些。君王自称。春秋战国时,诸侯王称寡人。在文中译为“我”。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医生喜欢治疗没有发作的疾病来当作自己医术的功效。好,喜欢。(另解:好,习惯。医生习惯治疗没有发作的疾病来当作自己医术的功效。读法: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医,医生。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好,,习惯。治,医治。不病,没有发作的疾病。(自古上工治未病。)以,以之,用以。为,作为。功,功绩,成绩。)肌肤:肌肉。将:要。应:答应,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