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兒落過得勝令·尋緻争不緻争

雁儿落过得胜令·寻致争不致争朗读

尋緻争不緻争,既言定先言定。論至誠俺至誠,你薄(bó)幸誰薄幸?豈不聞舉頭三尺有神明,忘義多應當罪名!海神廟見有他為證。似王魁(kuí)負桂英,碜(chěn)可可海誓山盟。繡帶裡難逃命,裙刀上更自刑,活取了個年少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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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該争辯的卻不争辯,已經說定的就要言而有信。要論至誠我最至誠,不要你薄幸無情還有誰薄幸無情。難道不知道舉頭三尺就有神明,忘恩負義的都會擔當罪名。海神廟的故事可以憑證。像王魁負桂英。想當初他曾經在神前海誓山盟,後來他負情,終于未能在女人手中逃卻生命,自殺身亡的桂英女,最終處死了這個年少書生。

注釋

雁兒落過得勝令:雙調帶過曲。又名《鴻門凱歌》。

緻争:争氣。

當罪名:擔罪名,承當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