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致争不致争,既言定先言定。论至诚俺至诚,你薄(bó)幸谁薄幸?岂不闻举头三尺有神明,忘义多应当罪名!海神庙见有他为证。似王魁(kuí)负桂英,碜(chěn)可可海誓山盟。绣带里难逃命,裙刀上更自刑,活取了个年少书生。
該争辯的卻不争辯,已經說定的就要言而有信。要論至誠我最至誠,不要你薄幸無情還有誰薄幸無情。難道不知道舉頭三尺就有神明,忘恩負義的都會擔當罪名。海神廟的故事可以憑證。像王魁負桂英。想當初他曾經在神前海誓山盟,後來他負情,終于未能在女人手中逃卻生命,自殺身亡的桂英女,最終處死了這個年少書生。
雁兒落過得勝令:雙調帶過曲。又名《鴻門凱歌》。
緻争:争氣。
當罪名:擔罪名,承當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