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晔(yè)治鄂(è)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zhì)梏(gù)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zhù),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宋朝人歐陽晔治理鄂州政事時,有州民為争船互毆而死,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晔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中,除去他們的手铐與腳鐐,給他們吃食物。吃完後,善加慰問後再送回監獄,隻留一個人在庭院中,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歐陽晔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歐陽晔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隻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是誰?”這個人無言以對。
緻:造成。
獄:案件。
臨:面對。
獄:監。.
訖:終了,完畢。
色:臉色。
惶:恐懼,驚慌。
顧:四周看。
佯:假裝。
治:治理,管理。
勞:安慰。
箸 zhù:筷子。
歐陽晔:複姓歐陽,名晔。
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決:決斷。
獨:隻。
自:親自
所以:......的原因
民:老百姓
去:去除
坐:使.....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