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遙買杖

李遥买杖朗读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遙,殺人亡命。逾(yú)年,至秭(zǐ)歸,因出市,見鬻(yù)柱杖者,等閑以數十錢買之。是時,秭歸适又有邑民為人所殺,求賊甚急。民之子見遙所操杖,識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執遙驗之,果邑(yì)民之杖也。榜掠備至。遙實買杖,而鬻杖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jié)其行止來曆,勢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市人千萬而遙适值之,因緣及其隐匿(nì),此亦事之可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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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随州大洪山鎮有個叫李遙的人,他殺了人後就逃亡外地。過了一年,李遙來到秭歸,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個在出售拐杖的人,因為價錢便宜,就用幾十枚銅錢買了下來。這時秭歸城中恰好又有一個村民被人所殺,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兇手。被害人的兒子在街上看見李遙,識出了拐杖,說:“這是我父親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門報了案。衙役們把李遙逮住,經驗證,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盡了。李遙确實是買的拐杖,然而賣拐杖的人已不見了,李瑤無法還給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對李遙進行審問,問李遙是哪裡人,李遙知道無法隐瞞,就說出自己的真實住址。秭歸縣衙與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聯系後,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殺人潛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殺人案告破。最終不知道那個賣拐杖的人是誰。集市上的人千千萬萬,而李遙恰巧遇到賣拐杖的人,就此牽連到他的過去導緻隐情敗露,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注釋

随州:地名,在今山西介休縣東。

逾年:第二年.

秭歸:地名,在今湖北省西部。

至:到

數:幾

是:這

适:正好,恰好

為:被

驗:檢驗

榜掠備至:受盡拷打。

實:确實

通:押送到。

敗:敗露。

怪:對..........感到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