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灣府署評石頭記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三

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三朗读

心血于焉用鬥量,筆花生彩墨花香。獨燃一炬成秦火,橫掃浮雲見太陽。

著論不随無鬼沒,問年原比鍊都長。老身杯酒同詩祭,事業欣欣托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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