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唱,应召唱曲以供取乐。
(一)、卖唱,应召唱曲以供取乐。
《金瓶梅词话》第十二回:“我前日又不是供唱,我也送人情去。”《金瓶梅词话》第三二回:“ 丽春院 粉头,供唱递酒,是他的职份。”
供(gōng gòng)
唱(chà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