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宋 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清 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唐 韩愈《酬崔十六少府》诗:“才名三十年,久合居给諫。”《新五代史·杂传十八·何泽》:“泽 与宰相 赵凤 有旧,数私于 凤,求为给諫。”《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匡超人 也收拾行李来到京师见 李给諫,给諫大喜。”
(一)、唐 宋 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
清 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 唐 韩愈 《酬崔十六少府》诗:“才名三十年,久合居给諫。”《新五代史·杂传十八·何泽》:“ 泽 与宰相 赵凤 有旧,数私于 凤 ,求为给諫。”《儒林外史》第二十回:“ 匡超人 也收拾行李来到京师见 李给諫 ,给諫大喜。”
给(gěi jǐ)
给(給)
⒈ 交付,送与:给以。给予。送给。献给。
⒉ 把动作或态度加到对方:给他一顿批评。
⒊ 替,为:给大家帮忙。
⒋ 被,表示遭受:房子给火烧掉了。
⒌ 把,将:请你随手给门送上。
给(給)
⒈ 供应:供给。补给。给养。自给自足。
⒉ 富裕,充足:家给人足。
⒊ 敏捷:言论给捷。
present、tip
形声:从纟、合声
give; by, for
谏(jiàn)
谏(諫)
⒈ 旧时称规劝君主或尊长,使改正错误:谏劝。进谏。谏阻。兵谏。从谏如流。
expostulate with
形声:从讠、柬声
remonstrate, admon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