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变更法制。
(一)、谓变更法制。
《三国志·魏志·锺繇传》:“大 魏 受命,继踪 虞 夏 。 孝文 革法,不合古道。”
革(gé)
革
⒈ 去了毛经过加工的兽皮:皮革。革履(皮鞋)。革囊。
⒉ 改变:革新。革命(a.原意是改变命运;b.现指改变社会制度、建立新社会的群众运动;c.亦指改造旧技术、旧思想的运动)。改革。变革。
⒊ 取消,除掉:革除。革职。革故鼎新(去除旧的,建立新的)。
⒋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如鼓等。
⒌ 姓。
change、hide、leather、transform
象形
leather, animal hides; rad. 177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