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水牛、兕牛之皮为棺饰,称“革棺”。
(一)、以水牛、兕牛之皮为棺饰,称“革棺”。
《礼记·丧大记》“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棺八寸,属六寸” 汉 郑玄 注:“上公革棺不被,三重也。诸侯无革棺,再重也。”
革棺[词语解释]以水牛、兕牛之皮为棺饰,称“革棺”。《礼记·丧大记》“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棺八寸,属六寸” 汉 郑玄 注:“上公革棺不被,三重也。诸侯无革棺,再重也。”
革(gé)
棺(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