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逐罢废。《南史·文学传·卞彬》:“遂大忤旨,因此摈废数年,不得仕进。”《旧唐书·唐绍传》:“寻有敕罢 貌 官,遂摈废终其身。”
(一)、斥逐罢废。
《南史·文学传·卞彬》:“遂大忤旨,因此摈废数年,不得仕进。”《旧唐书·唐绍传》:“寻有敕罢 貌 官,遂摈废终其身。”
摈废,汉语词汇,读音为bìn fèi,意思为斥逐罢废。
摈(bìn)
摈(擯)
⒈ 排除,抛弃:摈弃。摈除。摈黜(罢黜并放逐)。摈诸门外。
⒉ 古同“傧”,迎宾。
discard、get rid of
形声:从扌、宾声
exclude, expel, reject; usher
废(fèi)
废(廢)
⒈ 停止,不再使用:废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废除。废黜(罢免,革除)。废帝(被废黜的皇帝)。废弃。废止。废置。因噎废食。
⒉ 没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废话。废品。废墟(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
⒊ 没有用的东西:修旧利废。利用“三废”(“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⒋ 荒芜,衰败:田园荒废。几经兴废。
⒌ 重伤或杀死某人:废了他。
depose、disthrone
兴
形声:从广、发声
abrogate, terminate, dis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