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宪 fù xiàn

词语解释

清 代都察院副长官左副都御史的别称。

详细解释

(一)、清 代都察院副长官左副都御史的别称。

清 昭槤 《啸亭杂录·仲副宪》:“ 纯皇帝 嘉其敢言,由御史立擢副宪,以旌其直。” 清 陈康祺 《燕下乡脞录》卷一:“ 闽 中自 李文贞 、 蔡文勤 二公重振 龟山 考亭 之绪,薪尽火传,理学大畅。继之者, 寧化 副宪 雷翠亭 先生 鋐 也。”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词语分字解释


  • (fù pì)

    基本字义

    fù(ㄈㄨˋ)

    ⒈  第二位的,辅助的,区别于“正”、“主”:副职。副手。副官。副使。

    ⒉  附带的,次要的:副业。副品。副食。副刊。副歌。副产品。副作用。

    ⒊  相配,相称(chèn ):名实相副。其实难副。

    ⒋  量词(a.一组或一套,如“一副手套”,“全副武装”;b.指态度,如“一副笑脸”)。

    其他字义

    pì(ㄆ一ˋ)

    ⒈  剖开,裂开:“不坼不副”。

    汉英互译

    assistant、auxiliary、deputy、fit、subsidiary

    相关字词

    造字法

    形声:从刂、畐声

    English

    assist; supplement; assistant


  • (xiàn)

    基本字义

    宪(憲)xiàn(ㄒ一ㄢˋ)

    ⒈  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⒉  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

    汉英互译

    constitution、statute

    造字法

    原为形声:从心、从四、害省声

    English

    constitution, statut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