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别的办法。
nothing for it
别(bié biè)
别
⒈ 分离:别离。别情。别绪(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分别。告别。久别重逢。分门别类。
⒉ 差别:霄壤之别。
⒊ 分类:类别。性别。职别。级别。派别。
⒋ 另外的:别人。别号。别字。别墅。别论。别开生面。
⒌ 卡住,插住,绷住:别针。别花。
⒍ 不要,不准:别动。
别(彆)
⒈ 〔别扭〕不顺心,不相投(“扭”读轻声)。
leave、other、distinction、distinction
会意:从刂、从另
separate, other; do not
无(wú)
无(無)
⒈ 没有,与“有”相对;不:无辜。无偿。无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无度。无端(无缘无故)。无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无非(只,不过)。无动于衷。无所适从。
naught、nonexistence、nothing、nothing、without、zero
有
会意
negative, no, not; KangXi radical 7
它(tā)
它
⒈ 代词,称人以外的事物:它们。其它。
it
象形:像虫形
it; other
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