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剖析;评断。
(二)、分离。
(一)、剖析;评断。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文学》:“三乘佛家滞义, 支道林 分判,使三乘炳然。”《陈书·宣帝纪》:“自今应尚书曹、府、寺、内省监、司文案,悉付局参议分判。”
(二)、分离。
宋 陶穀 《清异录·鹰觜香》:“ 番禺 牙侩 徐审 与舶主 何吉罗 洽密,不忍分判。”
分(fēn fèn)
分
⒈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⒉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⒊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
)。⒋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⒌ 辨别:区分。分析。
⒍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⒎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分
⒈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⒉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⒊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⒋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cent、centavo、centimo、chon、dispart、marking、minute、rappen
合、总
会意:从八、从刀
divide; small unit of time etc.
判(pàn)
判
⒈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⒉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⒊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⒋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⒌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decide、distinguish、judge、obviously、sentence
形声:从刂、半声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