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明了。《孔丛子·与从弟书》:“其餘错乱,文字摩灭,不可分了,欲垂待后贤,诚合先君闕疑之义。”《隋书·经籍志二》:“帝命中书监 荀勗、令 和嶠,撰次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杂碎怪妄,不可训知,唯《周易》、《纪年》,最为分了。”清 阮葵生《茶馀客话·冢中古书》:“观 后晋 太康 中,汲郡 发 魏襄王 冢,大得古书,《周易》上下篇最为分了。”
(一)、犹明了。
《孔丛子·与从弟书》:“其餘错乱,文字摩灭,不可分了,欲垂待后贤,诚合先君闕疑之义。”《隋书·经籍志二》:“帝命中书监 荀勗 、令 和嶠 ,撰次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杂碎怪妄,不可训知,唯《周易》、《纪年》,最为分了。”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冢中古书》:“观 后晋 太康 中, 汲郡 发 魏襄王 冢,大得古书,《周易》上下篇最为分了。”
分(fēn fèn)
分
⒈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⒉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⒊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
)。⒋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⒌ 辨别:区分。分析。
⒍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⒎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分
⒈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⒉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⒊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⒋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cent、centavo、centimo、chon、dispart、marking、minute、rappen
合、总
会意:从八、从刀
divide; small unit of time etc.
了(liǎo le)
了
⒈ 明白,知道:明了。一目了然。
⒉ 完结,结束:完了。了结。
⒊ 在动词后,与“不”、“得”连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了。办得了。
⒋ 与“得”、“不得”前后连用,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那还了得!
了
⒈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了。
⒉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了。
end、finish、know clearly、oversee、settle、understand
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