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凭取赎。《明律·户律·典买田宅》:“其所典田宅、园林、碾磨等物,年限已满,业主备价取赎,若典主託故不肯放赎者,笞四十。”
(一)、听凭取赎。
《明律·户律·典买田宅》:“其所典田宅、园林、碾磨等物,年限已满,业主备价取赎,若典主託故不肯放赎者,笞四十。”
放(fàng)
赎(sh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