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 时诏各郡按氏族门第高低以次举选人才的一种方式。《新唐书·儒学传中·柳冲》:“ 魏太和 时,詔诸郡正,列本土姓族次第,为举选格,名曰‘方司格’。”
(一)、北魏 时诏各郡按氏族门第高低以次举选人才的一种方式。
《新唐书·儒学传中·柳冲》:“ 魏太和 时,詔诸郡正,列本土姓族次第,为举选格,名曰‘方司格’。”
Fang Si Ge
方(fāng)
司(sī)
格(g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