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fǎ)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西(xī)
西
⒈ 方向,太阳落下的一边,与“东”相对:西面。西晒。西域。西方。西席(旧时对幕友或家塾教师的敬称。古代主位在东,宾位在西。亦称“西宾”)。西宫(借指妃嫔)。
⒉ 事物的样式或方法属于西方的(多指欧美各国):西学。西画。西餐。西医。
⒊ 姓。
west、Western
中、东
象形
west(ern); westward, occident
斯(sī)
斯
⒈ 这,这个,这里:斯人。斯时。以至于斯。
⒉ 乃,就:有备斯可以无患。
⒊ 劈:“墓门有棘,斧以斯之”。
⒋ 古同“厮”,卑贱。
⒌ 古同“澌”,尽。
⒍ 姓。
this
形声:从斤、其声
this, thus, such; to lop off; emphatic particle
主(zhǔ)
主
⒈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⒉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⒊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⒋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⒌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
)。⒍ 预示:早霞主雨。
⒎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⒏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⒐ 姓。
main、owner、host、advocate、direct、indicate
从、仆、奴、次、客、宾
象形:像点燃的火把
master, chief owner; host; lord
义(yì)
义(義)
⒈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
⒉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义举。义务。义愤。义演。见义勇为。
⒊ 情谊:义气。恩义。义重如山。
⒋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义。含义。释义。微言大义。
⒌ 指认为亲属的:义父。
⒍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义齿。义肢。
⒎ 姓。
adopted、artificial、justice、meaning、relationship、righteousness
原为会意
right conduct, righteousness